各区县财政局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财政部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及市财政局《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》(沪财会[2005]40号)的精神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经研究自2007年度起,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安排如下:
上半年度:考试时间为四月中旬,报名时间为一月份;
下半年度:考试时间为十一月上旬,报名时间为八月份。
如有变动,将另行公告。
特此通知。
电话:64078430
电话:58309321 58352895
电话:58791833、58791843
电话:50909303 58752164
电话:50563150
电话:66989030
电话:58460375 51920620
电话:51920620